如何完善企业劳动合同管理

  发布时间:2009/12/13 15:04:53 点击数:
导读:摘要:全员劳动合同制在企业中的实施起到了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关系等重要作用,但由于有些企业执行不力等因素,使劳动合同流于形式,文章分析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续签、解除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同时从实施劳动…

摘要:全员劳动合同制在企业中的实施起到了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关系等重要作用,但由于有些企业执行不力等因素,使劳动合同流于形式,文章分析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续签、解除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同时从实施劳动合同的各个环节较为全面地阐述了如何完善和健全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以推进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
关键词:完善 企业 劳动合同 管理
     《劳动法》颁布以来,全员劳动合同制度逐步在全社会建立和实施,对促进社会劳动力市场的建立和发展、深化企业改革、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以及劳动管理的法制化建设等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切实保障了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企业的改革发展,充分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但在具体实施劳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存在劳动合同管理不规范化、不完善以及劳动合同履行缺乏监督力度,阻碍了合同制作用的进一步发挥。笔者认为,只有建立和完善科学的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机制,才能使劳动合同管理落到实处,才能真正使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体现。
     1 劳动合同管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以来,决大多数用人单位都建立相关制度,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较好地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但劳动合同的管理,如签订、变更、续签、解除等方面,存在不规范、不严格,执行流于形式,主要表现如下:
     (1)劳动合同的签订缺乏彻底性。在劳动合同制推行后的今天,一些单位由于企业或职工个人的原因仍有未签(或漏签)劳动合同的现象;另外,多数企业普遍性存在临时性用工(包括小时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大量以事实劳动关系的形式存在,这些不规范行为的存在,为劳动争议的产生埋下了伏笔。
     (2)劳动合同的签订呈现单面性。由于同企业相比劳动者是弱势群体,同时企业没有健全的双方协商机制,劳动者拿到企业提供的合同文本时,就难以有多少选择的余地,在一般的情况下劳动者个人只好"委曲求全",从而造成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或客观上存在企业单方面的"强制性"行为。
     (3)劳动合同管理流于形式。一是企业缺乏对劳动者工作业绩的量化手段,没有一套双方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的考核监督机制,企业难以依据职工的工作绩效实施劳动合同管理,个人也很难从权利中争取到合法的利益;二是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难以依据生产经营状况的需要,解除或终止职工的劳动合同,除非职工触犯法律或严重违纪,否则,合同到期无论需要与否、考核评价如何,一律续签了事;三是订立劳动合同期限"一刀切",企业不能根据生产需要、岗位工作性质和职工个人的特点等灵活签订,这其中一方面有管理者怕麻烦,图省事的因数,另一方面还有怕"区别对待",引起职工"厚此薄彼"的反响;四是劳动合同文本、条款一成不变,千篇一律,表达不够准确。目前,企业使用的劳动合同文本绝大多数是劳动部门根据《劳动法》制定的标准文本,而各用人单位的情况千差万别,对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合同解除等条款的规定差异很大,标准文本不可能把有关条款进行具体量化,使合同内容难以适应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甚至有的劳动合同内容繁简不当,文字语言表达不够准确、明白,造成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4)劳动合同的续签、变更、解除和终止不及时,存在随意性,用工主体模糊,导致了劳动关系保留形式多样化。一是企业变更职工工作岗位,劳动合同变更不与职工个人协商或不变更劳动合同等现象的存在;二是职工不辞而别,不履行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相关手续,使劳动合同处于"有名无实"的状态;三是由于有些企业没有按照劳动法严格劳动合同管理,该变更的没有变更、该解除的没有解除,产生了一些非正常与企业保留劳动关系的人员,如长期借外单位人员(或外借人员)、长期休病假人员、未签协议长学人员、档案关系挂靠本企业的人员等;四是近几年来实施减员增效、主辅分离工作,企业兴办的多种产业大量吸收了主业分流的人员,但由于体制以及职工传统观念原因,大部分人员仍与主业保留劳动关系。
     2 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监督手段,确保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等都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互惠互利、符合法律的原则。企业要构筑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应加强对劳动合同全过程的管理,并与企业的用人机制有效地结合。
     (1)加大劳动合同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实施劳动合同制在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的巨大作用,让广大职工和企业明白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是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保障,也是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从而做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留死角。
     (2)加强劳动合同文本管理。一是要引导企业和职工重视协商条款的约定。劳动合同执行情况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合同条款的约定,所以,在现行标准文本的基础上,最好既依据《劳动法》,又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设计劳动合同文本,量化劳动合同条款,尤其是对双方特殊的权利和义务、服务期限、违约责任等应具体约定,以便于操作,这样才能使合同双方当事人充分享受权利,切实履行义务;二是劳动合同的内容要繁简得当,对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较细致、具体的内容,可写明按照某项规定执行即可。对于国家法律政策未作具体规定的内容,特别是容易产生劳动争议之处,则应该尽量作出详细的规定,例如涉及当事人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具体条款。此外,对具有行业特点的涉及双方切身利益的事项应作出明确规定,有些易误解的事项更要作详细说明或解释,否则,容易产生劳动纠纷。三是劳动合同中文字语言表达力求准确、清楚,避免使用易产生误解或歧义的词句,也就是说劳动合同书面记载的内容一定要与当事人的愿望相一致。四是劳动合同责任规定要明确,责任是合同的核心,也是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集中体现,如果责任不明确,一旦发生争议,追究责任时,可能互相推委,使争议迟迟不能得到妥善解决。
     (3)建立劳动合同协商机制。逐步在企业内部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协商机制,依法通过协商约定岗位、劳动条件、报酬、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以体现劳动合同签订应遵循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4)严格劳动合同期限的管理。对于劳动合同期限要灵活掌握,根据企业不同阶段对人才的需求状况、各类人员的工作业绩和考核评价情况等确定其劳动合同期限。一方面新进人员的劳动合同中的合同期限,可以与企业的实际需求相一致,对于具有企业中长期都需求的专业技术及高学历人才与企业短期需求的专业和一般性人员,企业可以分别采取签订较长合同期限和较短合同期限;另一方面对于合同期满人员的续签,应建立与完善劳动合同期满人员的考核制度和办法,严格从优续签劳动合同,企业应考核到期职工劳动合同期的工作表现,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作为是否续签及续签期限的依据,同时企业也应分析自身生产和经营状况是否需要继续聘用劳动合同到期的人员,如果不需要企业可以不再与其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5)加强劳动合同履行的考核,建立劳动合同的监督机制。一方面劳动合同的履行不能随意,要加强对劳动合同的履行考核、评议,通过对职工执行劳动合同情况的量化考核和评议,正确评价职工的工作绩效,有理有据地实施劳动管理,不仅有效地避免了劳动合同管理的形式化,更主要是作为劳动合同到期是否续签的依据,体现了优胜劣汰用人的原则;另一方面要建立起劳动合同履行监督机制,过去,劳动合同管理很难有效地行使劳动合同履行的监督职责和对涉及企业或劳动者个人重大问题的处理,缺乏一套双方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约束机制,为此,我们可以考虑由企业劳动管理部门、工会、行政和政策法律部门共同组建劳动合同的监督机构,由劳动管理部门和工会定期向监督机构提出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的总结和意见,并由监督机构对履行情况作出调整和处理。
     (6)建立健全科学的劳动合同管理机制。劳动合同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的档案和相关台帐,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准确、规范地进行劳动合同的签订(续签)、变更、终止或解除,依法清理不规范的劳动关系,达到不重不漏,避免了死角的存在,从而有效地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
     通过建立和完善劳动合同管理机制,使劳动合同管理达到严格化、制度化、规范化,不仅切实保障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充分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深化了用工制度的改革,促进了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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