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直接诉讼与股东代表诉讼,有何区别?

  发布时间:2009/12/18 15:16:58 点击数:
导读:股东直接诉讼与股东代表诉讼,有何区别?首先,两者产生的根据不同。前者是基于公司股东地位;后者不仅享有公司股东法定资格,而且在满足诉讼前置程序后以自己名义作为公司代表人提起诉讼。其次,两者行使的原因不同…

股东直接诉讼与股东代表诉讼,有何区别?

首先,两者产生的根据不同。前者是基于公司股东地位;后者不仅享有公司股东法定资格,而且在满足诉讼前置程序后以自己名义作为公司代表人提起诉讼。其次,两者行使的原因不同。前者是因为自身利益受到公司侵害而提起诉讼,后者则是出于公司利益受到公司机关成员或第三人侵害且在公司怠乎救济的情况下提起的诉讼。再次,两者行使的效力不同。前者不论胜诉抑或败诉,一切利益或不利益的归属原告股东;后者若为胜诉,则胜诉的利益归属公司;若为败诉,则对公司产生既判力,其他股东不得就同一理由再次代表诉讼,此败诉的费用由原告股东承担。最后,两者被告主体范围不同。前者诉讼中的被告或为公司,或为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职员,但不得为公司外的第三人;而后者诉讼中的被告可以为公司外的第三人,或为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职员,公司不能成为实质意义上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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