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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 权 转 让 协 议 书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公司法》、《合同法》等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持有的 天津 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 甲方作为该公司的合法股东,投资 万元持有该公司 %股权,现将其在公司中占有的 % 股权依法转让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以上股权,并据此成为该公司的合法股东;
二、 股权转让后,甲方放弃其转让的股权所代表的股东权利,相应的股东义务也随之免除;乙方则在其受让的股权范围内享有并承担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和股东义务;
三、 本协议须提交公司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并连同《股东会决议》一并提交工商登记机关。
转让方签字、盖章: 受让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特别提示:
自然人股东须本人签名,法人股东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