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权受法律保护

  发布时间:2009/12/6 9:46:22 点击数:
导读:  【基本案情】  “长鸿食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在海淀区工商管理局登记后,于2002年4月1日,新张剪彩开业。2002年6月1日,位于马路对面的“长鸿饮食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也新张开业。他…

  【基本案情】

  “长鸿食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在海淀区工商管理局登记后,于2002年4月1日,新张剪彩开业。2002年6月1日,位于马路对面的“长鸿饮食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也新张开业。他是在西城区工商局登记。

  两公司为名称发生争议,都坚持自己是有理的。

  长鸿食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认为:自己先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先开业。长鸿饮食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与自己公司名称近似,经营类似的产品,侵犯了自己的利益。

  长鸿饮食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认为:两个公司虽然近在咫尺,但是,属于不同的行政机关管辖,没有侵犯对方的权益。

  【律师分析】

  长鸿饮食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专用权,应当受到保护。

  公司名称是一个公司特定人格的表示,是一个公司区别与他公司的重要标志。

  一、在我国,关于公司名称,基本上是采用的“有限制的自由主义原则”与“真实原则”。“有限制的自由主义原则”是指:在不违反法律之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选择自己的名称。“真实原则”是指:公司选择的名称,必须与经营的内容、经营的范围、承担的责任一致,不是他人产生误解,也保护了社会利益。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其主营业务,依照国家行业分类标准划分的类别,在企业名称中标明所属行业或者经营特点。”

  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二条中还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其组织结构或者责任形式,在企业名称中标明组织形式。所标明的组织形式必须明确易懂。”

  这些规定也适用于公司。

 

  二、关于公司名称之组成。

  首先,看一看我国的有关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如下:

  “第六条 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确有特殊需要的,经省级以上登记主管机关核准,企业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一个从属名称。

  第七条 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字号(或者商号,下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或者市(包括州,下同)或者县(包括市辖区,下同)行政区划名称。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下列企业的企业名称可以不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

  (一)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企业;

  (二)历史悠久、字号驰名的企业;

  (三)外商投资企业。

  第八条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汉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名称可以同时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

  企业使用外文名称的,其外文名称应当与中文名称相一致,并报登记主管机关登记注册。

 

  第九条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一)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四)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五)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第十条 企业可以选择字号。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的字组成。

  企业有正当理由可以使用本地或者异地地名作字号,但不得使用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

  私营企业可以使用投资人姓名作字号。

  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根据其主营业务,依照国家行业分类标准划分的类别,在企业名称中标明所属行业或者经营特点。

  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根据其组织结构或者责任形式,在企业名称中标明组织形式。所标明的组织形式必须明确易懂。

  第十三条 下列企业,可以申请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或者冠以“国际”字词:

  (一)全国性公司;

 

  (二)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

  (三)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9年12月25日修正版)第九条规定:“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1条规定:“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

  根据以上各项规定,可以归纳如下:

  1、公司名称应当冠以公司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有特殊情况,也可以不冠以公司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

  2、公司可以选择字号。这是公司自己唯一可以自由选择的内容。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的字组成。

  公司有正当理由可以使用本地或者异地地名作字号,但不得使用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

  私营公司可以使用投资人姓名作字号。

  3、公司应当根据其主营业务,依照国家行业分类标准划分的类别,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所属行业或者经营特点。

  4、公司应当根据其组织结构或者责任形式,在公司名称中标明组织形式。所标明的组织形式必须明确易懂。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三、公司的名称权受到法律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行为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要求处理。登记主管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所以,他人不能假冒、盗用、干涉他人的名称权。

  关于本案,两个公司不在一个行政区内,不属于一个登记机关管理,故长鸿饮食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没有侵犯他人的名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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