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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官方网站13日发布了《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外商直接投资房地产业审批和监管的通知》,要求各地商务和外汇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业的审批和监管。
该《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审批和监管,严格控制外商投资高档房地产。《通知》明确,严格控制以返程投资方式(包括同一实际控制人)并购或投资境内房地产企业。境外投资者不得以变更境内房地产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方式,规避外商投资房地产审批。外汇管理部门一经发现以采取蓄意规避、虚假陈述等手段违规设立的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将对其擅自汇出资本及附生收益的行为追究其逃骗汇责任。
《通知》指出,地方审批部门批准设立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应及时依法向商务部备案。对地方审批部门违规审批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商务部将予以查处纠正,外汇管理部门对违规设立的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不予办理外汇登记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