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上海市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发布时间:2009/7/12 17:22:50 点击数:
导读:赔偿项目赔偿金额(元)职工平均工资34,70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675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385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9,398 …

赔偿项目

赔偿金额(元)

职工平均工资

34,707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6,675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11,385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9,398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9,115

死亡赔偿金

(城镇居民)

59岁以下

533,500

6074

26,675×年限

75周岁以上

133,375

死亡赔偿金

(农村居民)

59岁以下

227,700

6074

11,385×年限

75周岁以上

56,925

被抚养人生活费

城镇居民

19,398×年限

农村居民

9,115×年限

丧葬费

17,353.5

残疾赔偿金

城镇居民

26,675╳年限╳伤残等级

农村居民

11,385╳年限╳伤残等级

住院伙食补助费

20╳天

营养费

20~40╳天

住宿费

60╳天

精神抚慰金 

 一般不超过5万元                 

 20091月 根据上海统计局统计公报修订,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26,675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达到11,385元;全年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398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115元)

上一篇: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下一篇:《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沪劳保就发(2005)8号)
相关文章
  • 没有找到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