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的诉讼费用一般由谁来负担?

  发布时间:2009/2/14 11:58:27 点击数:
导读:问:最近我与别人因经济纠纷产生矛盾,数额不是很大,但就不咽不下这口气。我想跟他打官司讨个说法。听朋友说打官司很麻烦,已经打官司的费用可能还比要回的钱多。他这么一说,让我很矛盾,不知该不该打这个官司。请问…

问:最近我与别人因经济纠纷产生矛盾,数额不是很大,但就不咽不下这口气。我想跟他打官司讨个说法。听朋友说打官司很麻烦,已经打官司的费用可能还比要回的钱多。他这么一说,让我很矛盾,不知该不该打这个官司。请问律师:打官司的费用一般由谁来负但呢?

答:诉讼费用分为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这两种诉讼费用的负担不尽相同,根据现行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由人民法院根据他们各自对诉讼标的利害关系,决定各自应负担的金额。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判作了改变的,除了应当明确当事人对第二审诉讼费用的负担外,还应当相应地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案件,无论上诉人是一审中的胜诉方还是败诉方,上诉案件的受理费均由上诉人 负担,双方都提出上诉的,由双方分担。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其他诉讼费用,一般由要求进行该项诉讼行为的人负担。例如,鉴定费以及鉴定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等由要求进行鉴定的当事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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