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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戈尔(600177) 今日公告称,2009年1月16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上海鸿利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瑞攀实业有限公司诉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
上海鸿利和上海瑞攀在起诉状中称,2002年9月13日, 雅戈尔与上海鸿利、上海瑞攀就天一证券1.5亿的股权转让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上海鸿利和上海瑞攀分别受让7500万股股权。按照合同约定,上海鸿利和上海瑞攀分别支付给雅戈尔股权转让款7380万元,合计1.48亿元。但此次股权转让未获中国证监会批准。
2004年9月18日, 雅戈尔与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补充条款》,约定雅戈尔将持有的天一证券股权转让给远大公司,远大公司将股权转让金直接支付给上海鸿利和上海瑞攀,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远大公司否认其与雅戈尔的股权转让协议效力,拒不履行对上海鸿利和上海瑞攀的支付义务。
上海鸿利和上海瑞攀请求法院判决雅戈尔偿还股权转让款及至股权转让款还清日止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