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买卖合同规定的内容及注意要点

  发布时间:2009/6/3 15:55:03 点击数:
导读:买卖合同一般应规定的内容及注意要点:(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应以营业执照名称为准,自然人就以居民身份证上的名字为准);(二).标的;(应写全称,写具体,不能简写,品种,规格,型号,等级,花色等…

买卖合同一般应规定的内容及注意要点:
(一).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应以营业执照名称为准,自然人就以居民身份证上的名字为准);
(二). 标的;(应写全称,写具体,不能简写,品种,规格,型号,等级,花色等要写具体,)
(三). 数量;(必须明确填写,不得含糊)
(四). 价款或者报酬;(由双方协商决定)
(五). 质量;(产品的质量标准,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执行,没有国家标准的要按企业标准签订,当事人有特殊要求的,由双方协商签订)
(六).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应有明确规定
(七). 违约责任;(按经济合同法规定)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可写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由法院解决)
另外还可以规定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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