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基层行提高反洗钱工作有效性的几点建议

  发布时间:2009/9/16 12:28:12 点击数:
导读:【文章摘要】本文主要结合对商业银行基层行反洗钱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就商业银行基层行如何有效履行反洗钱义务,提出对策建议。【关键词】反洗钱;有效性;建议近年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及相…

【文章摘要】
本文主要结合对商业银行基层行反洗钱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就商业银行基层行如何有效履行反洗钱义务,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
反洗钱;有效性;建议

近年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出台,反洗钱要求日益严格,监管部门也逐渐加强对商业银行的反洗钱监管。对此,商业银行基层行显得力不从心,经常因违反反洗钱有关规定而导致被处以高额罚款或其他处罚。为有效地履行反洗钱义务,减少不必要的法律风险,笔者结合对当地商业银行反洗钱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就商业银行基层行(以下简称各行)如何提高反洗钱工作的有效性提几点建议。
一、坚持四个到位,保证反洗钱工作顺畅运行
(一)反洗钱内控制度落实到位
目前各商业银行虽已根据《反洗钱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制订了本机构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度,但在基层这些制度普遍停留在表面,缺乏可操作性和有效实施。各行应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和面临风险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的反洗钱工作指引或实施细则,明确反洗钱工作流程、责任制度、内部评估和稽核制度,形成一个管理体系,使反洗钱工作责任落实到各业务部门,落实到各岗位人员。
(二)内部协调机制到位
反洗钱工作是一项协作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内部涉及到众多部门,各行应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做好部门间的配合、协调和沟通工作。首先,成立以行长为组长,营近年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出台,反洗钱要求日益严格,监管部门也逐渐加强对商业银行的反洗钱监管。对此,商业银行基层行显得力不从心,经常因违反反洗钱有关规定而导致被处以高额罚款或其他处罚。为有效地履行反洗钱义务,减少不必要的法律风险,笔者结合对当地商业银行反洗钱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就商业银行基层行(以下简称各行)如何提高反洗钱工作的有效性提几点建议。
一、坚持四个到位,保证反洗钱工作顺畅运行
(一)反洗钱内控制度落实到位
目前各商业银行虽已根据《反洗钱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制订了本机构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但在基层这些制度普遍停留在表面,缺乏可操作性和有效实施。各行应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和面临风险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的反洗钱工作指引或实施细则,明确反洗钱工作流程、责任制度、内部评估和稽核制度,形成一个管理体系,使反洗钱工作责任落实到各业务部门,落实到各岗位人员。
(二)内部协调机制到位
反洗钱工作是一项协作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内部涉及到众多部门,各行应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做好部门间的配合、协调和沟通工作。首先,成立以行长为组长,营业部、公司业务部、个人业务部、风险管理部、支付结算部、科技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行反洗钱组织协调工作。其次,明确各个业务部门反洗钱工作职责及岗位职责,解决以往因职责不清,互相推诿而造成反洗钱工作不畅,可疑交易迟报漏报等问题。第三,针对各业务部门不同职责和承担的角色不同,规定反洗钱工作的侧重点,提高反洗钱工作的针对性。如:营业部应重点关注客户账户开立、使用和资金交易情况,及形迹可疑交易人,客户的身份、资金拥有与交易情形存在明显不符合的异常交易,分析判断该账户使用的合理性;公司业务部应重点负责企业项目真实性调查,通过监管信贷资金流向,关联企业相互担保贷款等,发现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的线索;个人业务部应重点关注电子银行业务资金交易情况;国际业务部门应重点关注有意逃避外汇管理规定,对一些跨境资金流动的合理性进行分析等等。第四,建立内部信息会审制度,提高可疑交易信息综合分析能力。各行应定期召开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了解各业务部门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和解决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问题;同时,对各业务部门反洗钱工作侧重点的监测情况进行讨论和综合分析,排除资金往来正常的客户,确定需要重点关注的客户,并形成需要上报的可疑交易报告。
(三)反洗钱人员配备到位
从检查情况来看,各行普遍反映缺乏反洗钱专业人才,而且因人员编制原因,地市级分行一般只配备一名专职反洗钱人员,县级支行仅配备一名反洗钱兼职人员,根本无法满足开展反洗钱业务的需要。因此,各行应从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的角度,正确理解在反洗钱工作中的成本投入,正确认识履行反洗钱职责的重要性,尽可能设立反洗钱专业管理部门,并根据自身反洗钱业务交易量的规模,充实、配备相应反洗钱专职人员和经办人员。
(四)技术支持到位
因各行资金交易数据都实行总行一级集中保存在数据总中心,各行无法对资金交易(特别是电子银行业务)进行电子自动监测、分析,只能靠手工对查询打印出来的交易记录进行分析;而且,各行的客户身份尽职调查资料散落在各业务部门,使资金交易记录与客户身份调查情况无法进行快速有效配对,致使不能对业务信息及时有效进行甄别和报告。对此,建议各商业银行总行应完善业务系统和反洗钱系统,保证基层行能对资金交易进行电子监测和初步筛选;同时,各行应基于行内局域网建立客户信息数据库,集中存放各业务部门客户身份尽职调查资料和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实现客户身份信息共享,提高可疑交易报告分析与判断的准确率。
二、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反洗钱意识和操作技能
(一)加强反洗钱知识宣传,提高反洗钱意识
各行应将反洗钱的有关法律法规纳入普法规划,通过内部局域网或其他方式进行宣传,使员工了解本机构所面临的洗钱风险和反洗钱工作制度,提高员工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同时,引导员工正确处理好反洗钱工作与本行自身业务发展的关系,使员工明确反洗钱工作对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和发展业务是相辅相成的,明确反洗钱工作是金融机构义不容辞的法律义务,提高反洗钱工作的积极性。
(二)加强对业务人员专题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各行应将反洗钱培训纳入全行培训计划,定期不定期开展反洗钱知识学习,重点应系统地、深入地学习《反洗钱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内容,使员工能准确把握反洗钱有关规定;同时,还应根据岗位实际,结合有关案例分析进行针对性学习,加深员工对反洗钱法规的理解,提高员工对可疑交易判断能力和实际操作水平。
三、建立反洗钱工作流程,规范反洗钱业务操作
(一)建立健全客户身份尽职调查流程,提高可操作性各行应针对不同业务种类交易活动提出切实可行的、规范的客户身份识别流程,并尽可能细化客户尽职调查内容,在尽职调查每个环节均作程序化规定,形成各种业务类型的客户尽职调查流程,如:开立账户客户尽职调查流程、现金交易客户尽职调查流程、办理贷款客户尽职调查流程、办理投资理财或委托业务客户尽职调查流程、办理外汇业务客户尽职调查流程等等。通过规范调查流程,使客户身份调查内容更加完善,调查更彻底,更有利于反洗钱工作人员有效、深入地了解客户。
(二)建立大额和可疑交易监测分析流程
提高可疑交易综合判断能力从检查情况来看,各行对可疑交易的判定往往只是根据可量化的判断标准的交易记录中直接得出,而未能根据客户身份以及职业或经营背景、交易目的、交易性质以及资金来源等有关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做出交易是否确实可疑的合理判断。对此,建议各行建立大额和可疑交易监测分析流程,来整合各部门的资源,挖掘线索。监测分析流程设想如下:

图1是以商业银行地市分行内设部门情况为基础的可疑交易分析判断流程。以客户信息数据库为中心,各业务部门将本部门客户尽职调查情况和有关反洗钱工作情况全部传至客户信息数据库,由反洗钱专业管理部门根据反洗钱业务系统和客户信息数据库配对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将发现的可疑交易信息按规定报告商业银行总行和反洗钱监测中心。同时,反洗钱专业管理部门将发现的可疑交易信息传至客户信息数据库共享,各业务部门可通过客户信息数据库了解客户各方面信息,区分不同风险客户,重点加强对可疑客户的监测。通过规范监测分析流程,促进各业务部门能随时交流信息,形成有效的合作机制,提高可疑交易报告质量。
(三)做好反洗钱档案保存工作。首先,各行应按《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收齐客户身份资料,并保证客户身份信息准确完整,否则使档案保存失去意义。其次,要妥善保存进行大额和可疑交易监测分析记录,证实本机构在进行可疑交易监测分析所做的努力,避免因无监测分析记录被监管部门认为不作为,而被处罚。第三,各行应当按照安全、准确、完整、保密的原则,定期对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以及进行大额可疑交易监测分析和客户身份识别记录进行整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能足以重现每项交易,以提供识别客户身份监测分析交易情况、调查可疑交易活动和查处洗钱案件所需的信息。
四、对客户实行风险分类管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鉴于客户身份识别在洗钱预防措施中的基础地位,客户身份识别制度逐步呈现以风险为基础的发展趋势。对于不同客户,各行应按照客户的特点或者账户的属性,考虑行业等因素,在对客户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对客户实行正常、关注、可疑三类风险管理,对于高风险客户,应实施更严格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对于低风险客户,可以采取简化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甚至免除实施客户身份识别措施,从而提高客户身份识别的有效性,同时也适当平衡了反洗钱成本和收益之间的关系。当然,在实行风险分类管理后,各行还应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经营活动、金融交易情况,及时更新客户资料信息,并在持续关注的基础上,适时调整风险等级,使风险分类管理更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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