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税务安排

  发布时间:2009/9/17 10:47:44 点击数:
导读:企业并购属于产权重组。在我国一般不征收营业税、增值税等流转税,对于印花税、契税等财产税也有许多优惠政策。企业并购属于产权重组。在我国一般不征收营业税、增值税等流转税,对于印花税、契税等财产税也有许多优惠…

企业并购属于产权重组。在我国一般不征收营业税、增值税等流转税,对于印花税、契税等财产税也有许多优惠政策。企业并购属于产权重组。在我国一般不征收营业税、增值税等流转税,对于印花税、契税等财产税也有许多优惠政策。因此,企业并购税务安排实质是指企业所得税的筹划安排。

  企业并购方式以及支付方式都会影响到并购方和被并购企业以及股东的纳税,并购税务安排就是要根据并购双方的具体财务状况和纳税条件作最佳纳税选择使并购双方达到共赢。

  在兼并合并方式下有两种税务安排:一是被并购企业解散并作清算处理。这种安排是被并购方企业按公允价值转让净资产,并确认转让所得;而并购方企业取得的净资产按公允价值入账,并可按公允价值核算成本、计提折旧。二是被并购企业被解散但不作清算处理。对于通过交换股票(股权)而完成并购的或支付的现金不超过支付股票(股权)面值20%的,被并购方企业可以被解散但不作清算处理,不确认净资产的转让所得;而并购方企业取得的净资产按原账面价值入账,被并购方企业存有未弥补亏损的,可以在并购方企业中继续抵补。在控股收购方式下,每个企业都是独立的经济主体和法律主体,母、子公司组成一个集团,母子公司都是独立的纳税主体,通常需要分别进行纳税,母子之间的盈利与亏损一般不能相互抵补。因此控股收购方式下的税务安排通常主要是对子公司投资收益的安排以及子公司亏损如何通过转移价格加以利用。

 

上一篇:上市公司收购办法十大新看点 下一篇:中国要约收购第一案
相关文章
  • 没有找到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