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应强制规定公司每年分红以保护小股东利益

  发布时间:2009/9/6 0:16:46 点击数:
导读:公司法律没有对公司是否按年度分红作出强制性规定。公司如何分工基本上是由股东会决定的。对于大股东来说,因为他们可以控制公司的运营,能够在控制公司经营时候为自己谋得特殊利益,比如自然人大股东可以用公司的钱来…

公司法律没有对公司是否按年度分红作出强制性规定。公司如何分工基本上是由股东会决定的。对于大股东来说,因为他们可以控制公司的运营,能够在控制公司经营时候为自己谋得特殊利益,比如自然人大股东可以用公司的钱来购买车辆供个人使用,报销各种费用,对于法人股东,他们可以调用公司的资金另作他用,大家只要关注上市公司的报道就可以发现大量上市公司股东挪用上市公司资金为自己谋利的报道。但是对于小股东来说,要想介入公司的经营管理、监督大股东控制公司的行为是非常困难的。实际上,很多公司的小股东根本无法介入公司的经营管理,甚至连公司财务状况都不知道,一切任由大股东摆布。公司不分红在上市公司尤其明显,前不久有人调查,有家上市公司从上市以来就没有分过红,未分工时间长达十几年。广大股民对于上市公司是否分红更应该有了解,每年能够有多少上市公司分红呢?因此,法律要能在保护小股东分红权利上作出强制性规定。除非小股东同意,大股东不能控制股东会做出不分红的股东决议。

上一篇:关于建立健全小股东权益保障机制的提案 下一篇:对小股东的具体保护措施――从公司的组织结构中考察
相关文章
  • 没有找到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