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军律师简介 点击进入 法律咨询热线:13817668278 地址:上海浦东世纪大道210号21世纪中心大厦15层。紧邻中华第一高楼上海环球金融中心,世纪大道与陆家嘴环路交叉口。
①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无须国务院授权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审批。②发起人人数应当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以发起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可分期到位,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