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城区联社成功化解“一女二嫁”债权纠纷

  发布时间:2009/12/15 12:48:53 点击数:
导读:一笔拖欠了12年之久、金额多达190万元的贷款于4月上旬划入湖北十堰城区信用联社资产部账上。至此,这起“一女二嫁”的债权纠纷终于得以了断。该联社化解这笔债权纠纷经历了十分艰难的过程。该市港晖公司法…

一笔拖欠了12年之久、金额多达190万元的贷款于4月上旬划入湖北十堰城区信用联社资产部账上。至此,这起“一女二嫁”的 债权纠纷终于得以了断。该联社化解这笔债权纠纷经历了十分艰难的过程。

    该市港晖公司法人代表柯某于1997年3月25日以其自有的135.61m2的一楼市面出租房作抵押,在原城区联社营业部贷款80万元,并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经三次转贷,该公司仍不偿还贷款, 1999年10月29日该联社营业部依法起诉获胜诉,并随后向本市中院申请执行,市中院依法裁定以其抵押房产抵还贷款本息,并按法定程序向房管局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据此,该联社营业部于2001年7月27日在房管部门办理了合规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书。

    然而,事情又出现新的牵连。1997年6月25日,在贷款抵押合同发生法律效率期间,港晖公司柯某在房产已经抵押给信用社的基础上,又非法将同一房产卖与该市顺风公司何某,并将该房产交由何某实际占有,上演“一女二嫁”的丑剧。事发后,涉嫌诈骗的柯某逃之夭夭。至于房产所有权问题,市中院明确表示信用社抵押在先,第三人何某对房产不拥有所有权。但在该联社营业部多次申请强制执行清场中,因港晖公司柯某系列诈骗案涉及面广,影响巨大,被骗数十人多次到市政法委、市人大上访,市政法委指示:为保持社会稳定,暂缓执行。此后,该联社向市政府申诉并拿到市委领导批示,要求政法委处理此事,市政法委告知:在港晖贷款案中,顺风公司何某也是被骗受害人,柯某系列诈骗案未了前,法院不能强制执行清场。因此该资产被何某占有至今已长达12年之久,信用社已蒙受巨大经济损失。

    除此案外,2000年8月30日,前案受害人何某所在的市顺丰公司以开办消毒碗生产线为由向原十堰江北城市信用社贷款80万元,期限一年,并由市商贸中心担保。2000年9月8日这家公司再次以此为由向江北社贷款95万元,期限一年,并由借款单位法人代表即前案受害人何某及其父兄的自有房产作抵押,两笔借款到期后,经多次催收,仅偿还了本金60万元及部分利息,尚欠本金115万元。由于顺丰公司设备陈旧,市场竞争激烈,生产效益低下,无力归还贷款,担保单位早已不存在,抵押的位于坡沟的私人房产破乱不堪,土地属划拔地,房产归其父及其弟6人共有,其父已去世,抵押物关系复杂,纠纷重重。

    该联社资产部在集中清收中面对两桩难案,曾多次要求主张信用社房屋产权,并向上级行政部门申诉,向法院申请提级执行,还拟向“焦点访谈”“今日说法”等重量级媒体申请曝光,对于贷款,清收人员常年紧追不舍,迫其签订限期偿还协议,时刻准备依法主张债权,惩治失信。与此同时,该城区联社领导不间断介入督导,在重压下适时敦促何某解决问题,3月18日,顺丰公司何某终于提出愿以民间融资190万元,了断上述三笔债务,信用社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他。该联社立即就对方意愿召开风险委员会作出和解决定,经上报市联社批准,便迅速与何某签订偿债协议,从而一举了结两桩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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