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的股权转让,公司该如何操作

  发布时间:2009/12/17 18:39:51 点击数:
导读:1、股东之间转让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公司法》没有明确规定,是否要召开股东会会议并形成股东决议,所以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只要公司章程没有规定要召开股东会议,就不需要召开股东会,不…

1、股东之间转让 
      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公司法》没有明确规定,是否要召开股东会会议并形成股东决议,所以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只要公司章程没有规定要召开股东会议,就不需要召开股东会,不需要告知全体股东。发生股权转让的股东双方签署股权交割协议,报公司,公司重新签发出资证明书,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即可。 
      这里有个特例,《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就应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1)股东应做的事情: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因此股东要制作征求意见函,发给其他股东。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2)公司应做的事情: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并应派人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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