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帐款管理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发布时间:2009/12/6 14:14:01 点击数:
导读:应收帐款管理制度一、为确保公司权益,减少坏帐损失,特制定本办法,以资遵守。二、各营业部门应翔实办妥客户的信用调查,并随时侦查客户信用变化的并签注于信用调查表相关栏内。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信…

应收帐款管理制度

一、为确保公司权益,减少坏帐损失,特制定本办法,以资遵守。

二、各营业部门应翔实办妥客户的信用调查,并随时侦查客户信用变化的并签注于信用调查表相关栏内。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信用良好的民营大及风险低的小金额或现金交易的客户不受此限。

三、营业部门,应最迟于出货之日起60日内收款。如超过期限者,财务部应就其末收款项详细列表,通知各营业部门主管,转为呆帐。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信用良好的民营大企业等订有内部付款程序者,依其规定。
四、营业部门所收票据,自销售之日到票据兑现之日止,以120天为限。如超过期限,财务部就其超部分的票据编列明细表,通知营业部门加收利息费用,利息概以月息2%计算。
五、赊销货物收受支票时,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1)注意出票人有无权限签发票据。
2)非本客户签发的票据,应要求交付人背书。
3)注意查明票据的有效绝对记载事项,文字、金额、到期日、出票人盖章等等。
4)注意所收票据帐号号码越少,表示客户与该银行往来时间越长,信用越可靠。
5)注意票据有无涂改或更改。
6)注意票据上的文字记载(如禁止背书转让)
7)注意票据的到期日
六、公司已收受的票据,财务部应按票据法的相关规定承兑或入帐。 
1)注意出票人有无权限签发票据。
2)非本客户签发的票据,应要求交付人背书。
3)注意查明票据的有效绝对记载事项,文字、金额、到期日、出票人盖章等等。
4)注意所收票据帐号号码越少,表示客户与该银行往来时间越长,信用越可靠。
5)注意票据有无涂改或更改。
6)注意票据上的文字记载(如禁止背书转让)
7)注意票据的到期日
 
七、所收受的票据已缴交者,如退票或因客户原因资金不足,或其他因素,要求退回或换票时,营业部门应当填写票据撤回申请书,经部门主管签准后,送财务部办理,营业部门在与客户交涉换取新票据或原票据现金前不得将原票据交付客户。
八、应收帐款发生折让时,应填写折让证明单,其折让部分,应设折让科目表示,不得直接从销货收入项下减除。
九、财务科接到银行通知客户退票时,应即转告营业部门,营业部门对于退票,无法换回现金或新票时,应即寄发邮政信函,通知出票人及背书人,并迅速拟定方案进行处理。
 
十、营业部门对退票申诉案件移送财务部办理时,应提供下列资料1)出票人及背书人住所地、联系方式及负责人;(2)出票人及背书人的财情况;(3)其他投资事项。
 
 
十一上述债权确定无法回收时,应专案列送财务部,并附税务机关认可的合法凭证,呈总经理核准后,方可冲销应收帐款。
十二、依法申诉而无法回收债权部分,应取得法院债权凭证,交财务部册保管,倘发现债务人有可供执行时,应依上列有关规定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十三、本公司营业人员依本办法的各项规定办理或有勾结行为,致使本公司权益蒙受损失者,依人事管理规定论处,情节严重者移交法办。
 
 
十四、本办法经呈准后公布实施,修订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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