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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在婚前曾经借给李某40万元。后来王某和李某二人结婚。现在王某起诉离婚,并要求李某偿还结婚前的40万借款。请问:夫妻间婚前的债权债务在结婚后是否存在混同后果?
只要王某能证明婚前确实借给李某40万,则这40万属于王某的个人财产,王某当然能够要求李某按期偿还借款。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本案是借款的双方当事人结婚,根据我国法律,男女结婚后仍是独立的个体,并不能视为一个人。《合同法》中的“同归与一人”是指两个有债权债务关系组织合并为一个组织或是由于债权或债务的转让使得债权和债务归于同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