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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保护对象
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 保护周期
二十年
3. 所需文件
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有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
4. 申请流程及所需时间(依审查速度而定)
5. 注意事项
1)申请专利前最好进行专利文献检索,以了解是否有相同的技术已经申请了专利。
2)代理人按照申请人提供的技术交底书的内容,撰写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和附图,在提交专利局前应当交由申请人审阅并签署确认书。
3)如果需要委托制作附图,加收制图费。
4)委托书一般为委托全部程序的代理,代理人可以代申请人办理向专利局缴纳各种费用的手续等相关事项,并将专利局发出的各种通知书及时转交申请人,同时告知注意事项或提出相应建议。
5)如申请人地址或联系人发生变更,请及时通知代理人,以确保正确收发有关通知和材料。
6)发明专利请求实审的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算三年之内的任何时间。请求实审要交纳实质审查费。
7)方法发明以及无固定形状的产品的发明,只能申请发明专利,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8)申请人接到授权通知书后,应当在2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期满未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9)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每年要缴纳专利年费,逾期后有六个月的滞纳期,仍可补缴年费,但要缴滞纳金。在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本年度年费和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10)专利申请过程中或专利批准后,随时可以办理转让手续。
11)如果申请人要依据已提出的中国专利申请提出PCT国际申请或向外国申请专利,应自中国申请日起一年(12个月)之内办理上述申请手续,以便按照巴黎公约的规定享受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