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烂尾楼开始“分肉” 部分债权无法实现

  发布时间:2009/3/4 16:43:17 点击数:
导读:最大烂尾楼开始“分肉”  广州“中诚广场”执行案债权分配方案公布,B塔小业主本月底收楼  本报讯(记者吴秀云通讯员穗法宣)昨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中诚广场&rdquo…

最大烂尾楼开始“分肉”


  广州“中诚广场”执行案债权分配方案公布,B塔小业主本月底收楼


  本报讯 (记者 吴秀云 通讯员 穗法宣)昨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中诚广场”第二次全体债权人会议,公布分配方案,标志着该系列案件的执行已经进入最后的分配阶段。
 
 
  号称“全国最大烂尾楼”的“中诚广场”系列执行案件由于涉案标的额特别巨大,债权人人数众多,且债权情况复杂,一直备受外界关注。


  多年诉讼等待终可收楼


  1996年,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查封广州鹏城房产有限公司开发的“中诚广场”部分在建楼房后,众多小业主和债权人也纷纷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各地法院对“中诚广场”的房产进行查封并执行。“中诚广场”全面停工,成为全国最大的“烂尾楼”。各法院查封的部分房产都无法单独完工,申请执行人的债权无法得到实现,从而形成复杂债权的局面。为确保涉及“中诚广场”执行案件顺利执行,切实保护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1月份确定了涉及“中诚广场”的案件统一由广州中院执行的处理意见。据广州中院介绍,“中诚广场”系列案的执行集“烂尾楼”执行之大成,各种类型的案件几乎都可以从中找到案例。


  广州中院于2002年初委托中介机构对中诚广场项目进行评估,同时委托广东省物资拍卖行有限公司等5家拍卖中介机构对被执行人鹏城公司对外负债情况进行摸查,准备启动拍卖程序。在此过程中,鹏城公司要求在法院监督下由其对“中诚广场”自行转让。广州中院经审理,同意由被执行人对“中诚广场”16.5万平方米的房产进行变卖,变卖单价为5600元/平方米,总价为9.24亿元人民币。买受人除了对项目进行装修外,还须将B塔6万多平方米房产在装修后交付给其他购房小业主。“中诚广场”B塔已经装修完毕,具备交楼的条件,交楼时间为2008年3月31日。“中诚广场”现已更名为“中石化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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